编者按
为贯彻国务院通知,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,帮助人们认清传销的危害性,本报昨日发表广东商学院副院长、教授徐印州的文章《走出传销的认识误区》,读者反映良好。今天刊登一位北京退休女工的信,与学者的理论阐述相呼应。这封来信中所说的“加盟”,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传销。它提醒读者提高警惕,认清一切假借专卖、代理、特许加盟经营、直销、连锁、网络销售等名义,进行变相传销骗取钱财的行径。
光明日报:
我有一个要好的女友张某,今年2月19日来我家,动员我参加一个“加盟保健品有限公司”。她说是投资,每份1600元,“参加后就坐在家等着分红吧!”三个月分一次,1600元就翻一番,得3200元。她见我犹豫着不想参加,就说,她的女儿已参加进去,绝对没问题,她说她如能找到三条腿(即介绍进去三个人),三个月内就能得16000元。她把她的小女儿也介绍进去了,还少两条腿。她求我支持她一下,保证三个月内把钱拿回来还得翻一番。
我对张说,我们厂子已倒闭,我们退休费都得往下减,过去存下几千元得补每日的生活费。而且我丈夫是残疾人,至今每天还吃着药。我不想参加。她说,正因为你生活困难,我才来找你参加,我就是想帮助你赚点钱,补助补助生活。被她死说活说的,我就给她当了“两条腿”。我丈夫一份,我一份,当时向别人借来300元凑够3200元,交给了张。
2月20日(星期五)张某将3200元交给了那个公司(这是我见收据上的日子才知道的)。2月28日(星期六)我与张去公司听课。在讲课中,老师说,没有领东西的可以去领东西,那些东西是奖给你们的奖品。于是我去领了,每份三盒药和一个治高血压的枕头。回来的路上,张某把上星期她交3200元的收据及一份协议书、一张公司所谓的“登科计划”给了我。
回到家中一看,这两份文件矛盾百出,驴唇不对马嘴,知道上当受骗了,当时就给张打电话说去公司退钱,张说平常日子那里不办公,星期六开会。我心急如焚,星期五(3月6日)拉着张一同去了公司,到那里我要求退出,公司的人说不许退。他们订的“协议书”头一条写着“申请人(他们把蒙进去的人叫申请人)应对下列事项阅读清楚始得签署。”可是我本人没有去,没有见过他们的材料,他们就从张和张的女儿手中收了我的3200元。协议书上第十一条说:“应亲自签名,避免纠纷。”我本人没有去,交款单上、协议书上绝对没有我的亲笔签名。可是他们就是不给退。4月14日我婆母再次跟张某去公司要求退,他们依旧说公司制度里没有退出这一说。4月18日我又去该公司,他们的保卫人员说老板、经理都不在,他们不能解答问题。
现在想来,张某的女儿就是个“托儿”。
北京一退休女工
1998年4月19日